问题 | 没有物业服务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若物业服务合同尚未签订,住户亦不得擅自停止交付物业管理费。
即便物业公司确实进行了物业服务的运营操作,且住户已经从中获益,即便并无正式书面合同的束缚,住户仍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责任。 然而,若住户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未能按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抑或是根本未曾提供过任何服务,那么住户便有权主张降低或者免除其所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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