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物业管理费之缴纳时机,实际上主要依据于业主之入住时间及物业服务提供状况。
详细规定如下:自业主正式入住之时起,即应开始承担物业管理费。 当业主前往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入住相关手续,领取新居钥匙之际,便意味着业主入住行为的启动,此时,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开始履行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关于业主在未实际入住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缴纳问题。 对于已购房产但尚未入住的业主而言,在一年内,其所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将按照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50%计算。 然而,一旦超过一年,倘若业主仍然未能入住,那么其所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将恢复至100%的标准。 在开发商完成房屋交付工作之后,业主方才需要开始承担物业管理费。 若商品房满足交付条件,开发商会向业主发送书面收楼通知,该通知上所载明的收楼期限届满之日即被视为业主收楼日,自次日起,业主须依照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 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比例。 鉴于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质,即便业主并未实际使用房屋,亦不会对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产生任何影响。 因此,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涵盖了诸如安全保卫、公共区域清洁维护、绿化养护以及设备设施维修等多个方面,而物业管理费中的绝大部分资金都用于支付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公共部分管理、共享设备设施维修等方面的开支。 在此基础之上,业主有责任按时足额地缴纳物业管理费。 另外,如因业主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者办理完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入住或未使用物业,业主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说明,并经过确认后,按照规定标准的70%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且减免期限最长可达24个月。 至于具体的缴纳时间及比例,可能会因为各个小区的规定而有所差异,故建议您与物业公司进一步核实并确认具体的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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