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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下物业有权停业主水电吗
分类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物业并未被赋予暂停业主水电供应的权限。
住宅小区的业主所签署的供水供电协议的对应方为供水公司及供电公司。
依据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的原则,用水用电者有责任缴纳相应的水费电费,同时,供水供电公司也负有按照约定提供供水供电服务的义务。
基于协议履行过程中的对抗性原则,倘若用水用电者未能尽到交纳水费电费之责,自然水力公司和电力公司便拥有停止供水供电的合理权益。
如果供电供水部门将收取水电费的业务委派给物业公司代理处理,那么当业主欠缴水电费时,物业管理团队有权暂停其水电供应。
然而,若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物业费用,物业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程序要求对方偿还,但不得采用停止供水、断电等方式进行追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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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5 3: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