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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关于地下车库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探讨涉及地下停车场所涵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列举以下几点要点内容:
首先,车位面积若为公共区域分摊所得则其产权归属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
其次,当车位面积并非由公共区域分摊所获取,同时亦未行使产权分配程序,那么相应的车位产权则理当归属该项目的开发单位所有;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凡属于国家强制性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所涉及的车位,其产权均应归属于国家统一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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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