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签了合同交了定金能后悔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二手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定金之后又发生变更的情况,通常会牵涉到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其意义在于确保合约的顺利履行,而当购房者背弃合同承诺,拒绝继续履行义务的话,将无法请求退还定金; 与此同时,如果卖方在已经收取定金后又改变主意,不肯出售房屋,就必须按照约定向买方两倍返还定金。 但是,倘若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被撤销的情形,例如合同以欺诈、威胁等侵害国家利益为前提条件; 故意遮掩事实、损毁公正,严重危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 通过虚伪的表象掩盖本质上的非法意图; 任意伤害大众共同的社会权益; 或是违背现行法律、行政规章制度的强制性规范等等,这时候,当事人有权提出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以此来结束合同关系。 不过主张此类情况需要具备充足的佐证资料支持。 总的来说,当签订了买卖合同且交付了定金后再产生变更的想法时,务必审慎对待,全面权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以及个人利益得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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