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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的起始时间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哦。
通常情况下,这个冷静期的时长为30天呢。
在这30天的期间里呀,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了,那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相关材料。
要是30天的期限到了之后呢,双方都还没有撤回申请,并且都还是愿意继续离婚的话,那就应当在这个期限届满后的30天之内,一起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超过了这个规定的期限还没有去申请的话,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啦。
比如说呀,甲和乙在1月1日这一天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么从1月1日开始就开始计算这30天的离婚冷静期啦。
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那就需要在2月1日到3月1日这个时间段内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超过了3月1日还没有去申请的话,那就相当于他们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于5月1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开始计算。在30天内,小朱曾犹豫想撤回申请,后又决定继续。但期满后,两人因工作繁忙,未能在接下来30天内一同前往领取离婚证,是否算撤回申请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算,小朱和小李5月1日申请,冷静期为5月1日至5月30日,此阶段相关规定得到正常适用。
2、期满后应在6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领证,他们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应视为已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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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