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一房两卖我要解除合同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卖方对同一套商品房进行一次销售或一次抵押交易以及两次销售之行为时,买方有权合法要求撤销相关买卖协议。同时,买方亦可提出明确诉求,要求卖方归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相应利息,并对于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给予充分赔偿。除此之外,如果情况严重,买方还可以进一步向法院申请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房款额度的双倍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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