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开发商面积不够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售房屋的买卖合同中存在相关明确规定,便应依据该约定进行相应处理。倘若买卖合同并未对此类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甚至含糊其辞,则当结算时,房屋面积误差比若在3%以内的,仍应当依照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所确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而若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了3%的界限,那么购买方(即“买方”)便有权主动提出终结购房合同,或者要求卖方退还之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