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局违约怎么办理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退房程序如下所示:首先,购房者应使用挂号信件、传真或是电话等通讯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交书面的退房申请,表达您的退房意愿。其次,我们将密切关注并催促相关开发商于您正式提出退房请求后的第15个工作日内完成和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结束所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的事宜。再者,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会继续督促相关开发商把所有已经支付过的购房款项全额退还给您。从法律层面来看,购房者因房地产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而选择退房的情况,实质上是涉及到合同解除这一法定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事件发生时,若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退房操作:1.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经过充分协商后均达成一致意见同意退房;2.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就退房的具体条件作出明确规定,且房地产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恰好符合上述条件;3.房地产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已严重侵害购房者利益,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对民事责任方面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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