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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产权房怎么判断一房多卖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当涉及到两份尚未进行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合同时,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这两份合同实际上都仍处于未实际履行的阶段。因此,我们应该根据签约顺序来决定哪个合同具有优先履行的权利,即签约在前的合同应被视为优先履行。
其次,假设两份合同中的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而另一份则并未进行过户登记(无论交付方为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过户登记属于物权变更的范畴,我们必须依据物权对世原则、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优于债权原则,来确定已完成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
最后,如果第一位购房者在完成过户之后将房屋出售给第二个人,那么由于此时出卖方已经失去了所有权,因此其第二次售房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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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6:5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