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面积超了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回迁安置房出现超过原定建筑面积的情况时,应依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契约条款进行处置。若契约条款中未对该事项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当回迁安置房实际面积的误差率在3%以内时,应根据实测面积计算相应房价,同时买受人亦不可申请解除买卖合同。然而,若实际测量面积已超越3%的误差范围,则超出部分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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