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面积差超过多少要补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标准化商品房交易合同中,针对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其中之一是由买卖双方进行自主协商并达成共识。例如,若双方约定允许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或0.5%的比例,皆可合法生效,且对于超过或不足部分的处理方案也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普遍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屋销售协议大多参照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设定了一个3%的绝对值作为划分标准。具体来说,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则按照实际测量结果核算购房款项;而若误差比绝对值超出该范围,买受方既可选择退房,亦可与开发商商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种解决方案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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