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房产合同官司怎么打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契约纠纷的诉讼事宜,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带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书,以及相关的购房契约与起诉状等文件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双方应当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搜集更多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资料。之后,法院将发送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的确切日期和时间。开庭当天,当事人应携带完整的资料准时赴庭,就案件争议进行激烈的辩论和质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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