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怎样收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现行关于房地产领域诉讼费用收取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两种类型:第一种按照财产属性收取,第二种则以非财产性质收费。具体情况需依据当地司法机构的判断为准。此类费用主要包含两大部分:首先是案件的受理费用,其次为其他各种诉讼费用。在涉及财产的案件中,案件的受理费用将依照争议标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征收:对于争议标的价值不满1000元的案件,应向案件审查机关缴纳每件50元的费用;而对于争议标的价值介于1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案件,则按4%的比例缴纳;若争议标的价值超过50000元但不超过100000元,则按3%的比例缴纳;若争议标的价值介于10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则按2%的比例缴纳;若争议标的价值超过200000元但不超过500000元,则按1.5%的比例缴纳;若争议标的价值超过500000元但不超过1000000元,则按1%的比例缴纳;若争议标的价值超过1000000元,则按0.5%的比例缴纳。除此之外,还需要支付其他各类诉讼费用,如勘验费用、鉴定费用、公告费用;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席法庭所需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误工补贴;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所需的申请费用及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过程中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等。至于非财产性质的案件,每件需缴纳50元至100元不等的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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