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和丈母娘谁是第一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定继承顺序,即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遗产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分配过程中的优先顺序。
当被继承人离世之后,其合法的法定继承人并不能同时分享遗产,反之,他们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顺序,依次有序地获取遗产产权。 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将法定继承人划分为两个层次进行详细规定: 首先获得继承权的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此外,《民法典》还考虑到对公、婆或岳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将其列入第一顺位继承人范围之内。 其次获得继承权的则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包括但不限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在继承正式开始以后,应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财产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全体都放弃或者失去继承权利的情况下,或者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的前提下,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在同等继承人的情况下,不论何类继承人均无先后顺序之分,每个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保持相对公平的原则。 由此可知,当继承行为启动时,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已然实现的,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可能实现的期待权益,只有满足特定的条件,这种期待权益才能够变为现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上诉法条的规定,妻子娘家的遗产,只有在妻子去世,并且丈夫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丈夫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享有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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