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判决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您在购置房屋过程中或房屋租赁及居住期内发现有以下两大类重大质量瑕疵,我们建议您权衡利弊,慎重考虑是否采取退房措施:首先,若您所购置的商品房已经正式交付给您并开始投入使用,但您认为该物业的主体建筑结构并不符合既定的相关技术和安全标准,您有权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格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物业的各项指标进行重新评估与核查。倘若经过严谨、客观且科学的检验程序之后,验证了物业的主体结构确实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那么您便享有法定权益,可选择行使退房的权利。其次,假设由于建筑物质量问题导致的不良后果严重影响到了您的日常生活起居环境,甚至威胁到您的人身财产安全,那么您同样拥有权利向相关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要求,并寻求由其承担因物业质量问题所引发的所有缺失和损害所产生的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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