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建筑面积正常误差范围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之间产生误差在百分之三(含)以内均属正常范畴之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商品房购买合同案件所适用之相关法律规定的第十四条,当出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购买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出现不符时,如合同已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照约定进行处理;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新建商品房对于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往往会在合同中予以详尽的约定。若合同中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晰,则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处理:若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若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约定的,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屋价款应由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