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父母情感纠葛的财产争议问题,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对其拥有的财物进行独立处置;倘若父亲离世,财产便可依循法律程序推广至家族成员,由相关定义中确定的类别的继承人继承。生前未立遗嘱的遗嘱继承者,会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财产份额。在继承过程中,优先考虑的是父母、配偶及子女这一序列;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其配偶。当继承开始时,一级继承人将优先获得继承权,而二级继承人则无权参与。若一级继承人全部缺失,二级继承人方可依法继承。在同一继承顺序下,遗产通常应与继承人协商达成的遗产数额相当,但也存在不相等的情况。继承人需前往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包括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所有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此外,经公证的材料或有效的法律文件亦可作为补充。若父母生前留有遗愿或丧亲扶养协议,应严格遵循协议内容执行。同时,继承人还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一阶继承者继承,二阶继承者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将继承。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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