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不给网签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请及时联系负责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恳请对方协助启动网络在线签约程序并进行相关登记备案工作。2.如若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可尝试直接向贵地区的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及投诉请求。3.在遭受经济损失或者遭遇一房多卖这类严重侵权行为时,购房者有权选择撤销购房合同,并依法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4.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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