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商品房实行严格的预售许可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进行预售房地产业务时,必须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进行。若该房产在销售过程中并未获得预售许可证,那么此次销售活动即是非法行为,在此前提下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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