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汝州烂尾楼停贷会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购置过程中遇到工程停工并出现烂尾问题之后,倘若房主擅自停止偿还贷款,此举可能引发如下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1)房产以低廉价格遭到公开拍卖;在贷款尚未偿清之际,鉴于您与银行之间存在抵押借款关系,故房屋所有权暂时归属于银行。如果房主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长达一定时限,银行在尽力催收无果的情况下,极有可能采取行动,依法收回房地产。一旦房屋被收回,为保障资金回收,银行往往会选择尽快通过降价处理的方式收回资金。这意味着,如若房主未能按时支付贷款,其所购房产很可能面临被银行公开拍卖的风险。(2)长期承受银行追索本金及利息之压力;即便房产成功拍卖,但若所得款项仍不足以抵偿银行贷款本息,银行仍有权继续向您追索债务。除非您此后再无任何资产可供执行,否则银行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已支付的房款可能血本无归;在购房过程中,房主需缴纳首付款、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然而,一旦出现断供现象,这些已经支付的款项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4)已偿还的房贷无法追回;对于采用贷款方式购房的人士而言,在购房完成后,必须按照约定每月定期偿还贷款。一旦房价出现大幅下滑,房主选择断供,那么其先前偿还的所有房贷都将化为乌有。(5)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房主主动断供不仅会导致自身陷入财务困境,更有可能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进而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损害,未来在申请贷款或寻找工作方面均可能受到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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