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半年交房赔付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房屋交付时间延迟长达六个月,在此种特殊情形下,通常应当按照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共识,确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的上限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若是双方并未能在合同条款中对违约责任做出明晰的约定,那么就应该以购房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总价款为基础,参考我国中央银行以及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逾期贷款利息收取标准的相关规定,来计算出合理的违约金,以此作为索赔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