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针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开发商,雇主有权发起诉讼要求其依法依约履行产权过户的义务。若因开发商的疏忽而损害了交易房产正常过户的权益,具体实施方式可透过向法庭递交诉状,敦促开发商严格执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当开发商违背合同条款时,受损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通过正式通知的形式告知开发商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无条件归还已缴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等损失。 3.若开发商有欺诈行为,受损方有权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双倍房款的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需特别留意的是,在处理房产居间合同纠纷时,雇主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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