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下列情形之下,购房的订金可以被退还:首先,新房屋开发企业在出售房屋的时候,其必须具备的相关证件(即所谓的“五证”)却未齐全;其次,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当中已经明确订立了退款定金的规定,且购房者当事人所处的情况恰好符合该特定条件;再者,假如定金是在认购书、报名协议等文件中支付的,那么在签署正式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可以以无法接受合同条款为理由,申请将定金予以退还。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行为与约定不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行为与约定不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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