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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铺的流程是怎样的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法定的正当退房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若是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并因此构成了根本性的违约行为,那么即使尚未到达合同中约定的正式退房日,购房者仍然有权选择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其次,如果开发商在履行合同时未能提供完整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从而使得合同本身失去法律效力,也可作为退房的合理依据之一;再者,若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事先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设计变更,这同样可以成为购房者提出退房请求的正当理由;此外,当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绝对值超过3%时,购房者亦有权利选择退房;最后,若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其质量状况严重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购房者同样拥有退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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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4: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