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算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卖方延迟交付房产,买方可采取督促措施进行催促。若催促无效且在合理时间跨度为三个月之内仍未能完成该义务,则买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然而请留意,该项退房请求应于催告期结束之后的一年之内提出,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达到三个月的可以退房。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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