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开发商会不会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中,如果出现了逾期交付房屋的现象,虽然这种情况本身并未涉及到违法行为,但是已经构成了违反约定。如果经过了多次系统化的提醒与催促,而开发商在合理期限之内给予了全面履行的积极回应,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方尽管无法立即终止这份合约,不过还是具备向开发商索求赔偿其个人所遭受实质性损失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在经过同样的提示和催促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交割程序,并且也没有给出合理解释或者正当理由来对此进行澄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便有权请求解除这份合同,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也将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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