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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是履约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中,“购房定金”与“订金”这两个词汇有着显著的差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定金”的作用在于保证房屋买卖合同能够顺利签订、有效履行以及在必要时被合法地解除。如果房屋购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那么收款方就有权利以双倍的价值返还定金,以此作为赔偿;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然而,“订金”却并不具备上述的担保性质。当交付和收取订金的双方都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并不会产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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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7: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