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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延期交房什么部门管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不能依照约定时期向业主提供房屋,那么该类事项便可转交给建设行政主管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章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机构具备全面且合法地管辖全国各地区房地产行业的权力。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业主或购房者可向开发企业提交书面形式的催告通知书,以期督促对方尽快履行交房职责,并补偿由于逾期交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在收到催告通知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依然未完成交房流程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与说明,那么,业主或购房者将拥有单方面解除房屋购买协议的权利,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相应利息,同时承担因此引发的所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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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