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赠送面积如何标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面积并不会在房地产权属证书上进行明确标注。
值得注意的是,免费赠送的面积并无额外收费要求,然而其所占的建筑面积并不被纳入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核算范围内。此类赠送方式通常为飘窗,而所谓半赠送的面积便是开发商仅将该部分的一半提供给购房者使用,另一半则需按照商讨好的价格进行购买,且这一半的面积也会被计入到房地产权属证书中。 例如,若半赠送的面积为一处空中花园,其面积大小为2.8米乘以3米,即共计8.4平方米。 然而,实际上只有其中的4.2平方米会被计入产权面积之中,但仍需支付相关费用。再如,对于全赠送的飘窗面积,无论其实际大小如何,均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获得。 另外,如果阳台属于露天设计,那么其所占据的面积便无法被计算在内;若阳台为半开放式结构,则其所占面积的一半将会被计入产权面积;而对于全封闭式阳台,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不会选择将此部分面积作为赠送项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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