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一房多卖归谁所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房产交易中的难题——一房多售。对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原则:
首先,已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一方将会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其次,若无进行产权登记,则完成预告登记的一方可优先获取房屋所有权; 最后,对于既未过户也未经预告登记的情况,先行签署买卖合同的一方有权获得房屋所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两个买家都未能办理房屋过户和预告登记,这无疑将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产生重大影响。对此,如果先签定合同的购房者希望取得房屋所有权,他们有权力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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