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违约行为,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逾期交付房屋超过规定期限的; 其次是房屋质量无法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或者即使经过修复仍然无法恢复至合同中所示质量水准的情形;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也应当被视为违约; 此外,当房屋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3%时,也应被认定为违约; 最后,未经许可擅自更改规划设计的行为也是违约的表现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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