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房管局回重罚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发现开发商所提供的五种证书并不完整齐全,那么您可与其进行商洽,请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对此事持反对意见,您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投诉。在这种情况下,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会勒令开发商立即停止销售该房屋项目,同时对其施加5至10万元人民币的罚金。若开发商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进行预售活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要求开发商立即停止所有预售商品房的行为,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还会对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总额1%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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