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入住如何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接收新屋之际发现房子存在任何瑕疵,房屋所有人有权并且有义务拒绝接收该房屋。您可以与物业管理部门当面沟通,明确表达您的拒收意愿,同时要求他们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彻底整改。待整改完毕之后,您需亲自进行验收,直至验收结果符合标准为止。倘若整改过程耗费时间过长,您有权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收房的赔偿方案,如若对方无法满足您的诉求,您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诉,直至双方达成共识。
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开发商的协助解决问题,通常情况下,在正式交房之前,您就应当自行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以免在交房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屋质量问题,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相应的维权措施: 1.若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存在主体质量不合格的现象,首先应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过核验确认确实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该问题直接涉及到使用安全,且修复难度较大或所需费用过高,那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 2.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同样拥有请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的权利。当然,您也可以选择要求卖方进行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交付延迟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3.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虽然尚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但您仍有权要求卖方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而非要求退房。 然而,对于无需修复的质量缺陷,您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导致的房屋价值贬损损失。您可以依法申请委托相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从而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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