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人都有哪些违约行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第一是不能履行,即当债务人由于客观原因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或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其继续履行债务; 第二是延迟履行,即即使债务人具备履行债务的实际能力,但是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仍未能按时履行债务的情况; 第三是不完全履行,也就是说,债务人虽然确实完成了债务的履行行为,但是他所履行的内容与债务的真正意图并不相符; 最后是拒绝履行,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明确表达出其将不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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