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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时间与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在签署房产认购书之后,认购书中有明确约定了购房定金的相关事项,那么在认购书签订完成后的这段时期里,针对购房定金的处置情况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假如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中所规定的具体日期和地点前去签署正式购房合约,这便构成了买方的违约行为,此时对于已支付的定金是无法予以退还的;反之,如果卖方在认购书所设定的期限内将已认购的房产转售予其他人,从而使得双方未能顺利地签署正式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便属于卖方的违约行为,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其次,如果买卖双方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地签署正式购房合同,那么在买方履行其义务之后,定金可以用来冲抵部分购房款项或者由卖方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购房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均需按照“定金不予退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来处理。
再次,如果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点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存在分歧,最终未能成功签署购房合同,那么卖方应当将全部定金原封不动地归还给买方。
最后,如果在正式签署购房合同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经确认的各项条件,例如房价、房号、建筑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购房合同未能顺利签署,这种情况被视为违约行为。如果是买方违约,那么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若是卖方违约,卖方需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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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