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签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必须明确列出买卖双方各自的姓名以及住址;明确标示出该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商定商品价格的总款项,以及我们将商品转移给您并按照约定的使用条件和日期;明确规定我们关于房屋装修、设备的标准和承诺;明确表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安排和承诺;确保商定并遵守办理产权登记方面的相关事宜;以及明确表示如果有违约行为的话我们将会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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