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购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解决途径如下:
1、当守约方察觉到可能出现的合同违约行为时,有权通过及时通知来终止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 2、在违约方收到终止履行的书面通知后,既没有提供充分保障措施以确保合同继续履行,又未能恢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然而却仍然坚持要求预购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拒绝违约方的请求,并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该份合同,同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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