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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决房产纠纷的流程是怎样的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则可在判决书正式送达之日起计算十五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并附上相关的上诉状及证据资料;若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表示不满意,也应有权在裁定书正式送达之日起计算十天之内,向相应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针对上诉案件的司法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在接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三个月的时间内完成终审判决的下达。申诉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当公民对地方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审判决抱有疑虑时,有权在判决书正式送达之日起计算十五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其次,需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再次,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五天之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当事人,而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天之内需要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后,也应在五天之内将副本送达给上诉人;
最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事实以及适用法律条款进行全面审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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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6: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