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产权房预售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由于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务必以积极的态度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尽力争取到其同意,同时也要明确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务必尽快地签署书面的解除协议合同,如果涉及中介机构的协助,那么必须等待所有相关方都在场,共同签署书面的解除合同协议,才能使该协议正式生效。在制定书面解除合同协议的过程中,必须对合同的终止日期、合同的具体名称、合同的编号以及想要解除的具体条款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经过双方或者多方的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因为身处异地等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参加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在获得对方的允许之后,可以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来代表自己处理相关事宜。假如双方已经就解除合同以及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并且形成了口头的约定,为了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我们建议采取适当的措施,比如保存录音资料、传真文件等证据,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中提供有力的支持,避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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