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购房定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的金额,双方各持己见,自行协商即可;
然而,这个金额的设定却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一旦超出这一范围,则超出部分将失去其作为定金所应具有的法律效力。在此,需要明确关于定金金额设定的三个基本原则: 首先,定金的具体数值由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共同商定,他们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地决定定金的数额; 其次,定金的数额受到最高限额的制约,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一旦超过这一限额,那么超出部分的定金约定将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大于或小于约定的定金数额,那么就应当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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