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定金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所具有的法律效应,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如若债务人能够完全按照约定条件完成债务履行义务,那么作为定金的这部分资金应当被视为已支付的价款,或是由债权人自行收回; 其次,如果在债务履行过程中,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的根本目的,那么他将失去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权利; 最后,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他们同样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使得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他们就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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