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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预售合同就要付钱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着手开展预售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开发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办理合法且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为了保证其实施预售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于有意购买此类房产的各类型受众群体,他们有权利根据自身财务情况自由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
具体来说,对于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额房款的购房者而言,他们通常会在与开发商签署买卖合同的同时,便开始积极筹备所需资金,并在完成物业过户手续前,将所有房款如数支付完毕。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理解,在房地产市场环境下,预售房产并不等同于必须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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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4: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