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欺诈签订卖房合同后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因受欺骗而签署了卖房合同,那么您有权利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等途径来解除这份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基于欺诈手段所缔结的合同,我们被欺诈这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其进行撤销。一旦合同被撤销,也就无需再行解除。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指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则进一步阐释道,“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即如果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手段,使得另一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了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诈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该行为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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