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延期交房一般会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交付期限通常被延迟三个月。若卖方未能及时交付房屋或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合理的催告后,如果在三个月内得以执行,那么该合同将不会被解除,但是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而若催告后三个月内仍然未能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履行,并且缺乏充分的理由,那么合同便可依法解除,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应由违约方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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