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良开放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产,您可采取协商或诉讼等途径进行维权。倘若开发商因自身因素导致延迟交房,建议您首先向其发送书面交房催告函,同时为其提供正当且合理期限;若至该合理期限期满时仍未履行交房义务,您有权赴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时交付予购房者。若未能按期交付,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及时通知购房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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