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节买房退房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买方发布退房通告此项程序需由买方以挂号信函、传真或电话沟通的方式,向卖方提出退房请求。若由于卖方违反合约而引发退房事宜,则应由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储蓄利息以及购房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等;倘若买卖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则应按照该条款进行处理,若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买方的实际损失,买方有权额外提出赔偿要求;若因买方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是买卖双方对于付款方式存在分歧等因素导致退房,卖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在买方提出退房请求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卖方有义务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并负责妥善办理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所有手续。在此期间,若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卖方有义务代为买方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和利息。 3、卖方退还购房款项及定金在买方发出退房通知之后,卖方应立即将全部购房款项归还给买方,同时还需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因故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事项,自买方发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的第16日起直至买方收到全部购房款项为止,卖方每日应向买方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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