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阳台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进行严格的质量评估以明确问题是否源于建房质量或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进而确定责任方。在房屋正常使用阶段且处于保质期内时,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而产生的维护成本及相关损失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此类保质期会持续五年之久。
然而若超出此期限,则将面临极大的困难。 如若该住宅拥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则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方可启动这部分资金用于维修工作;反之,若无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支持,那么所有业主都必须共同承担维修所需的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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