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延期交房退房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逾期交付且退房的具体情况描述如下:在严格遵循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交房日期之后,阁下应向开发商以书面形式发送《房屋催交通知书》。
如若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期限内,开发商仍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交房义务,那么阁下将有权行使退房权益。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开发商必须依据合同条款所述,全额退还阁下已支付的房价款项及相应的活期利息。 此外,办理退房手续通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严谨的步骤: 首先,由购房者提交正式的退房申请; 其次,开发商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返还工作,并同时解除本合同; 最后,倘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退款手续,自申请提出之日的次月第十六日起,直至阁下获得所有资金为止,开发商每天需向阁下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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