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贷款不通过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决定处理方案。
1.若因银行资金周转困难、提前暂停房贷发放,导致购房者无法满足房屋购买的财务需求,这时购房者可与卖家进行沟通商议,请求解除购房合约并无需承担任何违反合约的法律责任,卖方应在得到通知后立刻全额归还买方所缴纳的首期房款。 2.若是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例如信用记录存在不良信息或偿债能力不足以通过贷款审核等因素,首先需尝试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如寻求合格的担保机构协助或延长还款时间等方式。但若此方法仍然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则只能选择终止购房合同。在此场景下,购房者须承担违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时卖方也应将首付款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不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能不能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不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能不能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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